2008年7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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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畏宪法是“言塞湖”清淤的第一步
周明华

  7月19日,广东省第七期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在广州结束。省委书记汪洋在结业式上指出,领导干部要把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,充分尊重并畅通民意,决不能堵塞民意,形成“言塞湖”;要善于发挥民主的作用,不断完善和扩大党内民主,促进社会民主;要自觉养成民主的政治习惯,善于倾听和包容,以民主的作风来团结人(7月20日《南方日报》)。
  汪洋书记的这一席话可谓振聋发聩,直击当前民意民言互达与上达不畅现实之要脉。笔者认为,只有借法治之力,才能疏“言塞”之淤,而敬畏宪法则是打通“言塞湖”的第一步。
  宪法规定,公民有言论自由,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。何以这些“天条”在一些公权部门那里被搁置呢?根源便是一些公权者为了躲避公民的评论与建议,不用或滥用法律。公权运行中最为危险的莫过于私人利益的潜在或显现的影响。
  古今中外,能够容忍诤言的公权者的确不多;相反,因无所忌惮、大胆直言而走上人生窘境的“小民”却不少。国外与历史久远的因言获罪案不说,单就近两年的重庆彭水诗案、辽宁西丰京城抓记者案等来看,一些官员滥用公权对百姓言论粗暴“封口”已可见一斑。而其中滥用公权的主角往往是官不大架子大,是法治意识欠缺、依仗公权耍横的人。
  笔者注意到,汪洋在这次讲话中还提到,各级领导干部要崇尚法治,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开门立法,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,为推进善政良治奠定良法基础。汪洋所言深刻——之所以“言塞湖”会张狂地形成,并非这些领导干部不懂法,而是部门利益、小团体利益,乃至个人利益一直在他们头脑中作怪。在局部利益逆行驱赶公共利益之时,掌权者就会习惯性漠视法律,让公权大行其违法之道。
  因此,打通“言塞湖”的第一步便是让各级领导干部尽快在头脑中构筑敬畏法律的意识。因为任何真言融融的互动空间,均不会从天下掉下来,更非权力一时性起的“恩赐”。一个真话社会的氛围构筑,靠的是政府、社会和全体公民的恒久性积极参与和常态式奔走相告。这就需要首先清理公权者能够轻易用权压制真话的制度性淤塞,在彻底疏导之后再跟进建立防范新淤塞出现的法规体系。